• 簡介:
    《關於化學品註冊、評估、許可和限制法案》(REACH,Registration, Evaluation, Authorization,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)是歐洲聯盟關於進入歐盟市場的所有化學品強制要求註冊、評估和許可並實施安全監控所制定的法令規範,於2007年6月1日生效,歐洲化學品管理局負責管理。

有關REACH相關最新資訊請參考:官方網站

  • 簡介:
    有害物質限用指令(英語: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Directive 2002/95/EC,縮寫RoHS)是歐洲聯盟在2003年2月所通過的一項環保指令(但並非法律),定於2006年7月1日起生效,主要針對產品成分及在製造上的工程製程標準。

有關RoHS最新資訊請參考:官方網站

RoHS與REACH是兩個不同的歐盟法規/指令,彼此互不影響實施,但當出現重疊部分的時候,需要按照更嚴格的方式對物質進行管控。

簡介:《加州65法案》為加州安全飲用水和有毒物執行法,簡稱 Prop 65 or CP 65,法案中列出了「加州已知導致癌症、先天缺陷或其他再生毒性」約960 多種化學物質,該列表至少一年更新一次,且有執行標示及評估暴露性的要求。
適用於加州銷售和分銷的所有消費品,包括紡織品、鞋類、耐用消費品、DIY 產品、玩具、青少年用產品、文具、電器/電子產品…等等。

有關加州65法案相關最新資訊請參考:https://www.p65warnings.ca.gov/chemicals

可塑劑(Plasticizers)常用於提升塑膠柔軟性與加工性,尤其在 PVC、人造皮革、電線電纜等產品中廣泛應用。然而,部分鄰苯二甲酸酯類可塑劑具潛在毒性,已被多國法規列為限制物質。

台灣現行規範:

  •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:限制 DEHP、DBP、DINP、DIDP、BBP 等塑化劑之溶出量,並禁止於嬰幼兒專用容器中使用。
  •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:列管 9 種高風險塑化劑(如 DEHP、DNOP、DBP、BBP 等),需申報與標示。
  • 企業指引:鼓勵業者主動進行風險評估與品質控管,降低產品中塑化劑含量。

國際法規參照:

  • EU REACH / SVHC:多種鄰苯二甲酸酯列入高關注物質,進入歐盟市場需申報。
  • RoHS(歐盟):限制 DEHP、DBP、BBP、DIBP 等於電子電器產品中使用。
  • FDA(美國):食品接觸材料須符合塑化劑溶出限值。
  • 加州 Proposition 65:DEHP、DBP 等列為致癌/生殖毒性物質,須進行風險揭露。

紫外線吸收劑的限制主要體現在對特定物質的禁用或限用,以及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潛在危害。這些限制主要基於 REACH 和 POPs 法規。

  • REACH 法規:UV-327、UV-350、UV-320 已列入 SVHC,因具 PBT/vPvB 特性。

  • POPs 法規:UV-328 已列入 POPs,限值為 1 ppm,比 REACH SVHC 的 0.1% (1000 ppm) 更嚴格。

  • 其他物質:德克隆 (Dechlorane Plus) 亦已納入 POPs 管制。

  • 補充:加拿大、馬來西亞等國家同步跟進《斯德哥爾摩公約》,宣布全面禁止 UV-328 與 Dechlorane Plus 的生產與使用。

阻燃劑(Flame Retardants)廣泛應用於塑膠、電子、建材、紡織品等領域,用以提升材料的耐燃性與安全性。然而,部分阻燃劑具毒性、生物累積性或環境持久性,已被列入多國法規管制名單。

國際法規重點更新:

🇪🇺 歐盟 POPs 法規(EU 2019/1021)

  • 多溴聯苯醚(PBDEs):自 2025 年起,回收料中 PBDEs 限值已調降至 10 ppm (10 mg/kg),比過去更嚴格。

  • 得克隆(Dechlorane Plus):納入 POPs 管制,濃度限值為 1 mg/kg (0.0001%),並設有特定產業豁免條件。

🇺🇸 美國 TSCA / 麻州法規

  • 麻州 H4900 最終法規:自 2025 年起,禁止在五類消費品中使用 11 種指定阻燃劑,總含量不得超過 1000 ppm

  • 涵蓋物質:TCEP、TCPP、TDCPP、TBBPA、TBPH、氯化石蠟、三氧化二銻等。

  • 涵蓋產品:床上用品、地毯、兒童用品、住宅軟墊家具、窗簾等。

🇯🇵 日本化審法

  • 強化對溴系阻燃劑與有機磷系阻燃劑的登錄與使用限制,並要求進口商提供成分揭露與用途說明。

  • 歐盟 SVHC 清單:截至 2025 年 11 月,已更新至 251 項。其中 Triphenyl Phosphate (TPP) 因具內分泌干擾毒性被列入。
  • 美國 EPA:針對 PIP(3:1) 與 decaBDE 更新 TSCA 管理規範,並延長部分產業用途的合規期限。

PFAS — Per/Polyfluoroalkyl substances 全氟/多氟烷基物質

POPs — 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 持久性有機汙染物

PPW — Directive on 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, 94/62/EC 包材與包材廢棄物指令

REACH — Registration, Evaluation and Authorization of Chemicals 化學品註冊、評估、授權與禁限用法規

Prop 65 — California Proposition 65  加州65號提案

CPSIA — The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Improvement Act 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

PFAS — Per/Polyfluoroalkyl substances 全氟/多氟烷基物質

TPCH — Toxics in Packaging Clearinghouse 包裝中的有毒物質示範立法

TSCA — 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 有毒物質管制法